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政策变化分析

摘要: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政策变化分析】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办法》提供了异地购房人员申请异地贷款的机会,同时允许其他城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将缴存资金转移至成都公积金中心,还缩短了提取公积金时间和调整了缴存年龄上限。这些变化有力地支持了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需求。

正文: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修订后的政策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修订后的政策,异地灵活就业人员来蓉购房时,可以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享受同城待遇。这一政策的变化能够满足人员流动和跨区域、跨城市购房的实际需求。同时,其他城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到成都就业后,可以将其缴存资金转移至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时间可以连续计算,提取和贷款权益也可以接续,这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跨区域流动提供了有力支持。此外,政策还缩短了提取公积金的时间,从原来的12个月缩短为6个月,以提高提取便捷度,更好地支持市民的租房和购房需求。年龄上限也有所调整,将缴存对象的年龄上限从65岁调整为60周岁,更符合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际需求。另外,政策还明确了最低缴存金额,目前为99元,这有助于缴存人申请更高的贷款额度,更好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安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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